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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的时尚:那些年Wyman自封过的时尚装

[作者:中国模特网  来源:中国模特网  时间:2014-11-29 9:47:59  阅读:1419次][字体:字体颜色]

  说起黄伟文,若你听说过他,我便无需多嘴;若你没听说过他,我又何苦费舌?

  大多数人知道这个留胡子的光头胖子,恐怕还是因为那些一入耳便直戳人心的歌词。这个叱诧香港乐坛十数年,与林夕平分秋色,各霸一方的词人黄伟文,我们按下不表;想说的是这位双子男体内的另一个人格:那个“最憎写字,最爱买衫”的时装精 Wyman。

  微博上港星仍灿烂的年代,你若关注过 @wymanwong(现在已经呵呵了)你大概绝不会联想起他文字工作者的身份。“每周一相”每每释出他最新的私人造型,不是在秀场外就是各种搞怪街拍,间或和时尚大咖、明星的合影。让人感到,他在社交媒体上才是完完全全地“做自己”——那个时装精的自己。

  高产时期一年填词 200 首的 Wyman 到底还是把才华换来的钱都“浪费”在了时装上。作为最狂热的“业余时尚达人”,他去时装周的花销基本都靠自己贴补,每次往返花费大概十五、六万港元,个人置装费另算!

  如此豪奢,除了极少数含着银汤匙出生的富二代,大概大多数人天生的热爱,都要后天的努力去填满。Wyman 就是无数出身平凡的香港小市民中的一个。作为一个时尚受害者,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曾付出 / 几多心跳 / 来换取一堆堆的发票”(《陀飞轮》)。他在时尚杂文集《生于天桥底》中写自己15 岁为了凑置装费,开始给小杂志做时装专栏写手,甚至玩笑道:“你说我歌词写得很烂,可以,但你说我不会买东西,我跟你博命!”

  每个时装精,若没有几分审视镜中自己的狠劲,大概也都无从出头。至于事发经过是源于“那年十八 / 母校舞会 / 站着如喽罗 / 那时候 / 我含泪发誓各位 / 必须看到我”(《浮夸》)的暗中毒誓,抑或“命运就地改写 / 只因你我当天那一眼”(《目黑》)的命定意外,就千差万别了。总之,华服背后“谁都心酸过 / 哪个没有”(《葡萄成熟时》)。

  正如 Wyman 的双面身份,2012年初的《Concert YY 黄伟文作品展》演唱会,既是一次港乐黄金时代的总结,也是一场私人定制的盛大时装秀。

  一连六场,场场有不同明星登台,不变的是全部造型都出自 Wyman 之手:周柏豪一身 GUCCI 格纹西装堪称最佳男装造型,红袜作为亮色跳出,领结又有搞怪的人头细节;而一身 Alexander McQueen 配网眼内衬的苏永康就有点洗剪吹老板的风范了;女星们全都美得各有千秋:薛凯琪尽显 YSL 彩色 A 字裙的活泼;彭玲的 Lanvin 经典女神裙气场无敌;郑秀文穿 Dolce & Gabbana 彩色宝石裙光彩照人;而卢巧音与全场合唱《垃圾》时,也必须是 Wyman 最爱的Vivienne Westwood才够叛逆够决绝。

  不用说 Wyman 自己更是过足超模瘾,每次登台造型都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个人时尚态度。其中最惊艳的莫过于绣着“YY”两字的 Liska 皇冠红袍主题造型,仿佛在宣告:人生与穿衣一样,最要紧是,自封为王

  当然这背后还有 Wyman 闺密、I.T.集团老板娘邱淑贞的力挺。从顶级大牌到小众设计师品牌,从 NIKE 到私人联名,让 Wyman 有充足的弹药,尽情花光气力,只为最华丽惊艳的视觉效果。

  也许 Wyman 的穿衣风格眼花缭乱,看似毫无线索,但我们也不难从一些细节窥见他的穿衣心经:

  ? 敢犯错

  Wyman 认为做到世俗标准的“有品位”不难,照着橱窗和杂志“安全地穿”就好——是的,也意味着“最boring”。时装史从来就是一部叛逆史,是从“穿错”里得来的,若沿着“对”的配方,只会一尘不变。而真正的潮人,敢于“一寸一寸玩弄历史的针线 / 千秋衣装轻易被你改写了要点”(《西太后》)。Wyman 公开过他自己的做法:在搭配好了全套衣衫后,对镜换走一件单品,或者加入一件貌似不搭的单品。就像买邮票,错的那个是最有趣的。

  ? 用 Sneaker 肆意冲撞

  Wyman 是最爱用“波鞋”(粤语球鞋)做搭配造型的明星之一。其中 NIKE Air force 1 又是他的最爱。近年来运动风劲吹时尚圈,用球鞋搭各种 Hi-Fashion 也变得不再十恶不赦,而 Wyman 是最早这么玩的人之一。至于其他比较街头风的配饰,如粗犷的金链、骚包的粉帽等等,格知就提请各位男士根据自身气质选择,毕竟郭德纲和黄伟文也只有一步之遥。

  ? Get Funky, Get Wierd

  Wyman 有两个时尚偶像:Comme des Garson(川久保玲)和西太后Vivienne Westwood——嗯,两个古怪的“老妖婆”。怪诞和前卫,只是凡人所见,“疯子眼里正常人才是疯子”。但不等于选择夸张的造型就不需要细腻的巧思,搭配原则一样是突出重点,而不是从头怪到尾。

  大约十年前,一首力波啤酒广告歌唱道:“追过港台同胞,迷恋过老外,自己当明星,感觉也不坏。”当时大家虽喜爱但感受不深,毕竟许多亲朋好友去趟香港,回来恨不得身体会发光。不想这几年,先是这个不能带那个被扣下,又是港资地产和港星一起在各大内地闹市走穴出没。乃至于现如今,回归的、离开的、占领的、失去的,阴霾迟迟难消的维多利亚港面目模糊,叫人爱憎难辨。

  港星、港乐、港片……带着“港味”标签的一切似乎正迅速黯淡退潮。而曾领跑华语时尚圈的那些港产时尚潮人不知在大家心中分量可有变轻?

  如果说“被谁穿上身”,是一件衣服无法选择的宿命,那一座城市、一种文化的兴衰命运,恐怕也是身不由己。曾被内地文人粗暴贴上“文化沙漠”标签的香港,只是默默用几首粤语歌词,贴满全城,就可自证体温尚存,不至冰冷。也让身处内地的粤语歌爱好者,体会到了商业大潮之下的诚恳与挣扎。

  在这些起伏之间,只见双重身份的 Wyman 在《After Ten 黄伟文十年选》中写道:

  “我不是个自恋的人(虽然人人都以为我是),所以从来不会将自己的作品用 Repeat 功能翻来覆去的听,只有这一首例外。那段日子,天天一个人困在家里,一听就是十几遍……如今已事过尽迁,但泪腺习惯了,偶然无心遇到这首歌的前奏响起,鼻子还是忍不住有反应。”

  这首歌,便是卢巧音 1997 年的《垃圾》

  如果我是半张废纸 让我 化蝶

  如果我是个空罐子 为你 铁了心

  被你浪费 被你活埋

  让你愉快 让我瓦解

  为你盛放 颓废中 那媚态

  留我做个垃圾 长留恋于你家

  从沉溺中结疤 再发芽

  情爱就似垃圾 残骸虽会腐化

  庭园中最后也 开满花

  被世界遗弃 不可怕

  喜欢你 有时还可怕

  没法再做那些牵挂

  比不上 在你手中火化

  不需要 完美得可怕

  太快乐 如何招架 残忍不好吗

  灰烬里 被彻底消化

  我以后 全无牵挂 什么都不怕

  他不介意被人笑“垃圾”,就像他从不介意是否被尊为“全港最会穿的人”。他是用硕大王冠和 Tom Ford 燕尾服加冕自己的时装奴;他是身裹 YSL 流苏皮草的新晋土豪;他是抢尽社交网络版面的自拍狂人;他是头戴礼帽,身着 Tomas Chan 的浑身带刺的绅士;他是用黑金炸弹武装自己的“光明会”一员……竭尽一生之力堆砌品牌,走街串巷,步履不停,浮夸到令人动容——

  他,就是 W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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